您当前位置:乌海市科技局 >> 信息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浏览文章 |
|
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
时间:2018年02月02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字体: 大 中 小】
|
|
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文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预算收入情况
(二)2018年预算支出情况
(三)2018年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四)机关经费运行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概括
(一)职能职责:
1、协助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依法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以及查处假冒专利案件;
2、承担本地区保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受理专利权人的维权援助请求并提供相关服务;
3、承担专利奖励、资助政策及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统计、考核制度的相关工作;
4、为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咨询和专利文献检索服务;
5、 负责承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相关培训工作,并参与指导以专利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6、负责市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工作,组织和指导重大专利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隶属于乌海市科学技术局,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财务独立、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7人,均属于正式事业编制。
二、2018年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预算收入为28.93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减少1.22万元,原因:本年度缩减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二)2018年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预算支出为28.9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万元,基本支出25.93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1.22万元,原因:本年度人员经费预算降低。
(三)2018年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2018年因公出国费用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2018年单位公车保有量1辆,车辆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维护费1.52万元,较上年增长原因为本年度预算系统根据车辆保有量自动提取公务用车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0.19万元,较上年减少原因为本年度缩减三公经费。
(四)机关经费运行安排情况
2018年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预算安排运行经费2.88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定额)0.68万元,交通费1.52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工会经费0.18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为0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年初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占用共计21.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辆价值13.8万元,其他通用设备7.1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54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重点项目预算安排为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2月2日
|
(作者:佚名 编辑:kjjadmin)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