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乌海市科技局 >> 高新技术 >> 浏览文章

解读: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巨变:大幅缩减奖项、省级以下不再设奖
时间:2017年12月21日   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   【字体: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国科技奖励制度迎来巨变。比如奖项设置上由400项缩减为不超过300项再比如省级政府以下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小编第一时间整理了相关内容速速来看!

 

    国家科技奖励实行提名制!改革现行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进一步简化提名程序。提名者承担推荐、答辩、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名者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建立对提名专家、提名机构的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评审制度定标、定额!
    定标:自然科学奖围绕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技术发明奖围绕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科技进步奖围绕创新性、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分类制定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以下统称三大奖)一、二等奖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者严格依据标准条件提名,说明被提名者的贡献程度及奖项、等级建议。评审专家严格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独立投票表决,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
    定额:大幅减少奖励数量,三大奖总数由不超过400项减少到不超过300项,鼓励科技人员潜心研究。

    改变现行各奖种及其各领域奖励指标与受理数量按既定比例挂钩的做法,根据我国科研投入产出、科技发展水平等实际状况分别限定三大奖一、二等奖的授奖数量,进一步优化奖励结构。

    奖励对象改为“个人”!    三大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同时调整每项获奖成果的授奖人数和单位数要求。分类确定被提名科技成果的实践检验年限要求,杜绝中间成果评奖,同一成果不得重复报奖。

   专家评审委员会和政府部门职责更明晰!各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履行对候选成果(人)的科技评审职责,对评审结果负责,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独立评审的作用。政府部门负责制定规则、标准和程序,履行对评审活动的组织、服务和监督职能。

   奖励活动更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向全社会公开奖励政策、评审制度、评审流程和指标数量,对三大奖候选项目及其提名者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监督。建立科技奖励工作后评估制度,每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年度奖励工作进行评估,促进科技奖励工作不断完善。

   科技奖励诚信制度更健全!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作用,全程监督科技奖励活动。完善异议处理制度,公开异议举报渠道,规范异议处理流程。健全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明确提名者、被提名者、评审专家、组织者等各奖励活动主体应遵守的评审纪律。建立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实行诚信承诺机制,为各奖励活动主体建立科技奖励诚信档案,纳入科研信用体系。

   严惩学术不端。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已授奖的撤销奖励;对违反学术道德、评审不公、行为失信的专家,取消评委资格。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要记入科技奖励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予以公开通报、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参与国家科技奖励活动资格等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奖励荣誉性要强化! 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名义进行各类营销、宣传等活动。对违规广告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合理运用奖励结果。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设立单位要求更严啦!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2.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单独设立一项;3.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

    除此之外,国务院其他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

   评审要求更完善啦!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要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优势,进一步研究完善推荐提名制度和评审规则,控制奖励数量,提高奖励质量。设奖地方和部门要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改革方向,抓紧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项,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组织保障的奖励,鼓励向国际化方向发展,逐步培育若干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奖项。研究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企业、基金会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鼓励民间资金支持科技奖励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构建信息公开、行业自律、政府指导、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有效模式,提升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整体实力和社会美誉度。
   《通知》最后也说了科技部、国务院法制办将负责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报请国务院审批;科技部将负责修改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从法规制度层面贯彻落实改革精神。
(作者:佚名 编辑:办公室)

 
·乌海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
    各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各专利权人:  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我市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根据《乌海市专利资助管…
产权科
2018年10月16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发明专利费
    三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发明专利费用资助项目的通知》,现开始申报…
产权科
2018年9月6日
·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
     关于组织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呼和浩特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内知发〔2018〕2 号 各盟市知识产…
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2018
     乌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参加2018年以来以色列农业 科技博览会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发明专利费
    关于组织申报2017 年度 发明专利费用资助项目的通知 三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
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16日

Copyright 2014 乌海市科技局